嚴重投訴工作失職,重復錄入罰單
時間:2015-03-13 09:37 來源:網絡整理 作者:中山違章查詢
提問:
我的車子粵LHY985在3/25上午11:30停在惠澤南苑小區門口,被三棟中隊的劉水中拍照,結果我在4/1(周六)去江南大隊交罰款時,發現把3/26也被重復錄入系統說違章,而我3/26根本沒有惠州,而后去三棟中隊核查,一個姓張的查過后確實證明是他們錄錯,把25看成26,等于是重復錄入。得到的答案是過2天等領導批復,結果到4/6打電話2536558問,他們的人說不知道這么回事,我要反問:1、什么時候可以幫我消掉因為你們的過失給我造成的罰單?3、你們上班的時間我也要上班,如果你們要我再去一趟,我是不是又得耽擱一天上班時間,難道這也是你們工作失職而理所當然的嗎?
回復:您好,感謝您對公安交警工作的監督與信任!您所反映的情況我們已經知悉,同時我們會將此情況轉惠州交警支隊進行處理,并責成惠州交警支隊對您進行回復。如確實存在執法不規范行為,我們將堅決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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