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深圳交警不負責任
時間:2015-03-14 04:11 來源:網絡整理 作者:中山違章查詢
提問:
本人于2011年6月21日下午6時許,駕車經福華一路(大中華寫字樓前)由西向東行,因感覺車輛不適靠路邊稍作停留查看(時間2分鐘左右),車未熄火,即有交警駕摩托車將我車拍照。我下車解釋,交警沒有搭理,絕塵而去。對此我表示強烈不滿,深圳都有敬告執(zhí)法通知政策,我沒有收任何敬告,就是在我主動向交警解釋時,他也不予搭理。我的停車也沒有造成任何交通堵塞,沒有給其他車輛通過造成任何影響。煩有關部門核實處理,謝謝!車牌號:粵BRS093
回復:您好,感謝您對公安交警工作的監(jiān)督與信任!您所反映的情況我們已經知悉,同時我們會將此情況轉深圳交警支隊進行處理,并責成深圳交警支隊對您進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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