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_辦理過戶
時間:2015-03-13 15:27 來源:網絡整理 作者:中山違章查詢
提問:
車主是本人的丈夫, 澳門人, 因死亡, 法院已判由本人承繼該汽車作遺產, 汽車本年已年檢,環保檢,也用本人的名義買了加強保, 請問 1. 如果現在到車管所辦理過戶, 是否需要重新年檢, 環保檢及買加強保 ?2. 如果年尾才辦理,過戶, 法院判決書發出超過半年, 屆時會否要求重新辦理法院判決書發 ? 法院判決書發有沒有效期? 謝謝 !
回復:不用再年檢及買交強險。法院的判決書有效期限制不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解釋,建議咨詢判決地法院。
(責任編輯:admin)
最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