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揚州市2015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揚教發〔2015〕8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科教文衛處,市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為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小學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0〕2號)、《關于做好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13〕9號)精神,結合全市教育實際,現制定印發《揚州市2015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于推動中小學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于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于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堅持有利于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揚州地方經濟發展輸送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為文化考試科目,在初三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后由各縣(市、區)發布。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滿分30分計入學生升學總分,其中學習過程評價12分、體鍛效果評價18分。體育考試由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須于5月20日前結束。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發。
3. 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在初二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閱卷,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初二地理、生物具體考試時間分別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后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三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中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會考科目成績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讀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5. 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各初中學校要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健康卡》和《成長記錄袋》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初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初中學校應對初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鑒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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