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北京人才引進政策解讀,北京人才引進計劃方案》是由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由于該資訊還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往年相關資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大我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突出“高精尖缺”導向,提高引才工作針對性,促進人才供需信息對接,推動我市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推進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現就2016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1.突出重點。專項計劃申報工作應適應首都“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及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對領軍人才的需求,緊緊圍繞首都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重大改革舉措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重大任務展開。
2.立足高端。專項計劃引才崗位應為高層管理或核心技術崗位,擬引進人才應基本符合北京市“海聚工程”引才條件,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3.公開公平。科學合理設置專項計劃崗位,嚴格規范申報流程,確保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開展。
二、申報條件
1.各部門、各單位、各地區要結合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專項、重點學科及科研項目、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中心、重點金融產業、高端產業功能區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的發展特點,重點圍繞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節能環保和金融、文化創意、都市型現代農業等產業開展崗位申報工作。
2.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要求,對《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5版)》中涉及到的相關單位,不再受理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申報。
三、人才引進公開招聘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突出重點。人才引進專項計劃要與首都發展重點結合,緊密圍繞首都重大項目、重大改革、重點產業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重大任務展開。
(二)立足高端。通過專項計劃公開發布的人才引進崗位須為高層管理或核心技術崗位,應聘人選須符合我市人才引進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并具有豐富工作經驗和優秀業績。
(三)公開公平。通過規范公開招聘流程、嚴格筆試面試環節、加強監督引導力度,確保人才引進專項計劃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進行。
第四條引進人才專項計劃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按照崗位需求申報、匯總發布職位、報名審核篩選、筆試面試確定人選、辦理引進手續等流程進行,具體時間進度安排由年度引進人才專項計劃工作方案確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有空缺崗位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即可申報;企業單位應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產業或區域重點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且在京注冊經營三年以上,掌握自主產權核心技術的成長型企業和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科技小型企業可適當放寬。
各單位要珍惜愛護人才,克服重資歷、輕能力的傾向,對嶄露頭角的優秀青年人才,不要求全責備,一方面關心支持他們,另一方面也要嚴格要求,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和阻力,大膽提拔使用,將他們推到重要崗位,在實踐磨煉中增長才干。為增加聘用中青年人才的機會,我市對一部分科技干部密集的高等院校將給予專項指標,下放主要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限,對一部分任務飽滿完全自收自支、實行企業化管理的科研機構不再實行結構比例控制,單位可以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專業技術職務數額。
建立激勵競爭機制,將靜態管理轉變為動態管理,促使專業技術人員始終保持積極進取狀態。要打破專業技術職務的終身制,加強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簡便易行、科學合理的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與使用緊密聯系起來。對于考核不合格者,要低聘或解聘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優秀者可以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各級領導要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使用科技干部。首先,要用其所長,盡量保證他們的時間和精力主要用于自身專業技術領域,減少過多的行政、社會事務負擔;其次,在專業技術領域內,要發揚民主,尊重他們在專業技術領域的研究,允許他們充分發表看法,各企業應尊重和聽取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法律顧問的建議和意見,在他們工作范圍內真正做到有職有權。當他們與行政領導意見不一致時,要允許保留不同意見。
建立物質利益與精神鼓勵相結合的分配。獎勵制度。要建立多元的工資分配體制,即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要給予科技干部與貢獻相稱的合理報酬和待遇,充分體現科技干部勞動的知識價值。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可以實行談判工資制、合同工資制度,允許科技干部以技術和專利入股,參與分配,各單位對于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干部要給予表彰和重獎。
●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北京市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京政發[1999]14號)提出,為吸引、凝聚高素質創新和創業人才:
對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所需的外省市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經人事部門批準,給予工作寄住證,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滿三年者,經用人單位推薦、有關部門審核批準,辦理戶口進京手續。
在中關村地區建立社會化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制度。高新技術企業中的科技開發、經營管理人員,由個人申報,經評審機構評審合格后,授予專業技術職務。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員通過專職、兼職形式創辦或受聘于高新技術企業,進行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和開發,在企業任職期間,教授、研究員資格予以保留;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做兼職教授、研究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與高新技術企業聯合培養研究生,共同建立實驗室;允許在校研究生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并保留其一定時期的學籍。
對在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市有關部門每年制定高新技術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培訓計劃并委托有關高等院校或機構組織實施。
鼓勵留學人員攜帶科技成果來本市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和生產。凡獲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或已在國外開辦公司(企業)的,經市科技干部局進行身份認定并經市外經貿委批準,按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注冊資金額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注冊后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其他留學人員經市科技干部局進行身份認定,按內資企業登記注冊后,可享受本市鼓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留學人員開發、生產的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經認定,可以申請市政府有關部門對科技產業投入資金的支持。對以上留學人員,經人事部門批準,給予工作寄住證并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p#分頁標題#e#以高新技術成果向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出資入股的,高新技術成果作價總金額最高可達公司或企業注冊資本的35%,合作方可憑合同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手續。屬于職務發明的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入股項目,從項目實施起,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高于50%的該成果股權收益。成果轉讓時,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轉讓收益。要進一步改進高新技術企業注冊登記辦法,具體辦法由市工商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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